2025年6月11日,南郊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“以法立教 以德树人㈡”专题学习,深入解读新教育法中幼儿园教职工相关规定与《中央八项规定》,本次会议由周轶婷老师主持,全体教师共同参与。
会议围绕新教育法第四章“教职工”条款展开系统学习。针对教师职业素养,重点强调“爱护儿童”是教育工作的情感基石,要求教师以“优良品德+专业能力”双重标准践行“为人师表”使命;在资质管理方面,明确幼儿园教师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,其他教师资格持有者经县级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方可任教,从源头保障师资专业性。
同时开展《中央八项规定》专题解读,结合教育行业特点明确四大落实重点:
⒈经费使用:规范学前教育补助、保教费等资金管理,杜绝铺张浪费;
⒉廉洁从教:严禁教师收受家长礼品礼金,以专业服务赢得信任;
⒊会议管理:精简培训活动规模,注重实效而非形式;
⒋公务接待:对外交流严格执行标准,聚焦办园水平提升。
通过本次师德专题学习活动,新教育法的解读帮教职工建立了职业成长框架,让师德规范更具体;《中央八项规定》在教育行业的解读,将宏观要求细化为具体操作指南,通过系统解读新教育法中幼儿园教职工相关规定与《中央八项规定》,在碰撞思想、凝聚共识的过程中,既夯实了教职工的法规认知基础,也暴露出实践转化的潜在挑战,为后续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改进方向。

